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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2-02 13:43
【建议】首先,贵司应书面通知分包商解除分包,并自行接管分包项目,而不是自找麻烦代分包商管理劳动力。其次,贵司在全面接管分包工程时,应通知分包商参加交接,并请监理单位统计分包商完成的工程量,列出所有需要修复的质量问题。第三,贵公司可以通过比价选择施工单位完成剩余工程,并请其对之前分包商遗留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。为避免冲突,可以要求选定的施工单位尽可能接受原劳动力。另外,分别与两个分包单位结算时,要区分已完成工程量、未完成工程量和修理费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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