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级机房建设消防标准包括以下内容:
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。
当A级或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,在主机房和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,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。
机房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主机房,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,并应分散布置。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的主机房,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,并可通过其他相临房间的门进行疏散。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,且应自动关闭,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开启。
机房内走廊、楼梯间和其他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.5米,并应畅通,且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。
以上是A级机房建设消防的部分标准,若需要更全面的信息,建议查看相关标准或咨询专业人士。